原标题: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现代农业滴管设备生产建设项目;30万亩高效农业节水滴管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万亩优质商品苜蓿基地建设项目;玉门特色农产品综合加工中心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75.5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439.54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28号),公司于2012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92.3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0,382,97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594,49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88,481.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703A3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注:上述账户余额中包括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439.5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2012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2,159.66万元。该事项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国浩核字[2012]第209A1457号),企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人西南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201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万亩优质商品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7,360.98万元。该事项经企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人西南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2012年至2015年,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1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至2015年董事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截止2018年11月30日累计获得利息及理财收益共:4,489.17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和《关于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为:
将实施地点中“饮马分公司”变更为“敦煌市冷链物流北园区”;将实施地点中“下河清分公司”变更为“酒泉市南园工业园区”;将实施地点中“黄花分公司”变更为“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将实施地点中“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兰州市九州开发区”。
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调整该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和地点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敦煌分公司、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等5家公司实施。
将在兰州新区(秦王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建设的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在兰州新区(秦王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南区)两地共同实施该项目。
该事项经企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人西南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5、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201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对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做出调整,变更该项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 万亩优质商品苜蓿基地建设项目。
(2)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11月 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调减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将其中的5,000万元变更用于玉门特色农产品综合加工中心项目。
(3)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30万亩节水滴灌规模调减至 15.5万亩,剩余面积的项目推进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的节水产品、设施实施,同时将原用于“30万亩高效农业节水滴灌工程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2.61亿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以及专用账户节存的金额)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现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及资金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所有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终募投项目节余金额1,435.96万元。
鉴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帐户余额1,875.50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会再使用,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上述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439.54万元,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流动资金账户支付。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玉门特色农产品综合加工中心项目结项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完成。鉴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均低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